人事处关于调整教职工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潘庭燕编辑:李功平 谢梦瑶时间:2024-10-28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 2024 年 1 月完成了年度考核晋升薪级业务,为了让教职 工及时了解工资调整的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财政工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有关事项的说明

依据《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6〕50 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 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0 号)文件精神及教职 工 2023 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一)增加一级薪级工资的人员范围及内容

1.因 2023 年年度考核尚未出结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实名 编制及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工先全员晋升一级薪级,待 2023 年 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如有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 合格等次的, 由学校按照流程向自治区办理考核结果纠错业务。

2.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从 2024 年 1 月起每人晋升一级薪级工 资,学校从 2 月开始按照晋升后的标准发放,同时补发 2024 年 1 月薪级工资的增额。

(二)特殊情况说明

在 2023 年财政工资调整中,因晋升职务或职称已经执行了新 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教职工不参加本次薪级工资调整。

二、增加校龄工资有关事项的说明

聘用教职工的校龄工资待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再根据实际情 况调整。

教职工可自行登录手机“今日校园”APP 查询本人的工资收 入情况,对以上工资调整事项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人事处工资福 利与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2808023。

                                                                                              北部湾大学人事处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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