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1.负责全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协调、落实、监督、考核等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专家推荐等工作;
2.制定和管理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教职工的调配及聘用工作;
3.负责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职工学历、学位提升、访学等进修管理;
4.负责学校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建设与实施;
5.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及聘任工作;
6.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平台的申报与管理;
7.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请销假手续办理;
8.负责科级及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离职手续;
11.负责退转军人、残疾人就业安置等工作;
12.负责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13.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日常
管理和服务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