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12月社保、医保补收补退情况的说明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2-01-17 点击数:

学校2021年12月完成了教职工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为了让教职工及时了解社保、医保补收补退的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2021年1月-12月社保补收补退情况的说明

根据自治区、钦州市社保、医保的相关政策,职工社保、医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社保基数和医保基数的调整,调整后的基数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2月。

2021年12月,社保数据完成推送,因社保基数的提高或降低而产生的补退或补收金额,由财务处在教职工2022年1月工资中补收或补退。如,某教职工社保基数调整后个人承担部分每月提高了100元,则产生1-12月的补收数据100元×12月=1000元,由财务处在2022年1月份工资里补扣;某教职工社保基数调整后个人承担部分每月降低了100元,则产生1-12月的补退数据100元×12月=1000元,由财务处在2022年1月份工资里退回补退金额。

二、关于2021年1月-12月医保补收补退情况的说明

因钦州市医保局2021年12月尚未完成我校医保基数调整后的补收补退数据,现只有应缴数据,所以2021年医保基数调整后产生的补收或补退金额,将在教职工2022年2月工资里补收或补退。补收补退规则跟社保一致。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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