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
3.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博士后职称认定工作;
4.负责外省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及统计处理工作;
6.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
7.负责教师实践挂职锻炼计划的实施;
8.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及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访学、攻读学位、博士后)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10.负责组织教职工申请“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11.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遗失补办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