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8-09-03 点击数:
币种:人民币
引进人才层次
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标准
服务年限
工资福利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其他待遇
业绩条件(近3年或近5年)
年龄要求
自然科学类
哲学社科类
第一层次
国家级层面的学科领军人才(A层次人才)
符合桂办发〔2017〕36号文A层次人才入选条件的人才
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68岁
5年
实行年薪制,按“一人一议”方式,给予税后120万元左右年薪。
税后200万元
按照《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桂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执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科研补助经费制度,科研补助1000万元。
以上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校内高级职称津贴1.2-2.76万元/年;符合条件可申报拔尖人才津贴0.96-3.6万元/年;免费提供过渡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两年;配偶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置(正高以上职称的配偶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学历校内安置,副高、博士的配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校内安置);来我校考察、洽谈的高层次人才报销单程交通费及安排住宿
第二层次
国家级层面的学科领军人才(B层次人才)
符合桂办发〔2017〕36号文B层次人才入选条件的人才
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60岁
实行年薪制,按“一人一议”方式,给予税后60万元左右年薪。
税后120万元
按照(桂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100万元/年,连续补助5年。
按照(桂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30万元/年,连续补助5年。
第三层次
学科领军人才
符合桂办发〔2017〕36号文C层次人才入选条件的人才
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6岁
实行年薪制,按“一人一议”方式,给予税后50万元左右年薪。
税后100万元
按照(桂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60万元/年,连续补助5年。
按照(桂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20万元/年,连续补助5年。
第四层次
学科带头人: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教授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资历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2.以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特级2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特级3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或在三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论文级别的界定以《钦州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钦学院发〔2014〕146号)为依据,下同】。3.以第一完成人获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获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5)1项。
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5岁
除常规工资、福利外,给予岗位年津贴10万元。
80万元
20万元(分2-3年补助)
10万元(分2-3年补助)
第五层次
正高职称专业人才
1.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目1项以上;2.以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在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三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 篇以上。
48周岁以下
根据个人职称等情况套发工资和绩效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才55万元,其他正高级职称人才50万元。
16.5万元
9.5万元
第六层次
留学归国博士后、留学归国博士、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国内博士、紧缺副高职称专业人才
1.以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三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课题(排名前3)1项,或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5)1项。
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根据个人职称等情况套发工资和绩效;未定职的博士给予两年副高待遇。
留学归国博士后45万元;留学归国博士、国内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38万元;其他博士人才28万元;以上人才属学校急需的可适当提高。其它急需副高职称人才10万元。
留学归国博士后:11万元;留学归国博士、国内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7万元;国内博士5万元;副高:4万元。
留学归国博士后:6万元;留学归国博士、国内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4万元;国内博士3万元;副高:2万元。
版权所有©2015 北部湾大学人事处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 邮编:535011